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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学生党支部纪律规范条例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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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院党建工作水平,促进学生党支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现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制定条例如下:

学生党支部 党性修养规范

第一条 必须坚持党性原则。

第二条 必须坚定理想信念。

第三条 必须坚守组织纪律。

第四条 必须增强“四个意识”。

第五条 必须坚持理论学习。


学生党支部 思想意识规范

第六条 坚持实事求是,承诺践诺,脚踏实地。

第七条 坚持团结协作,奋发有为,力争上游。

第八条 坚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乐观进取。

第九条 坚持克己奉公,端正思想,先公后私。

第十条 坚持躬先表率,迎难而上,锤炼党性。


学生党支部 作风纪律要求

第十一条 联系群众,服务群众。

第十二条 明辨是非,坚定立场。

第十三条 严律守纪,正风肃纪。

第十四条 务实高效,言行一致。

第十五条 公私分明,清正廉洁。


学生党支部 自我发展要求

第十六条 爱国荣校,坚持修身励学。

第十七条 志存高远,勇于为梦拼搏。

第十八条 担当实干,敢于开拓创新。

第十九条 学业精深,坚持全面发展。

第二十条 知行合一,坚持服务社会。


编辑:学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