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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社科处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0    作者:     来源:    点击:

转发社科处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

   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启动,根据《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附件1)和《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附件2)有关规定,市社科评奖办已于720日开通网上申报系统(http://110.188.70.213:800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本次评奖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审核方式,我校申报人选择成都大学社科联作为初评单位进行申报。参评范围及标准详见附件1第二章。

二、申报流程:

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②进入评奖申报 页面填写申报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初评单位→③初评单位审核通过后,下载带有申报编号的评奖申请书,打印签字盖章后(含成果原件和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具体份数由初评单位拟定)交初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初评→④初评通过的申 请者按要求向所在初评单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并由初评单位统一报送市社科评奖办。注:需上传的佐证材料包括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市社科规划项目、省市软科学项目等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其中,未曾公开发表成果的采用证明或结项证书必须上传

三、时间要求:

(一)个人申报时间:720831。市社科评奖办720开通网上申报系统(http∶//110.188.70.213∶8001/)接收申报,83124:00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请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二)初评单位(成都大学社科联)网上审核时间:91-910日。

(三)材料提交及初评时间:

1.申报人提交《评奖申请书》(一式一份)、成果原件(一式一份))和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

2.科研秘书汇总后填写《成都市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于911-129:00-17:00统一将评奖申请书、成果原件、佐证材料、申报汇总表等纸质材料报送至成都大学社科联(社科处B301),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cddxskc@cdu.edu.cn。

3. 成都大学社科联作为初评单位,组织初评时间定于9月中旬,初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上报成都市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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