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为加强学院素质拓展分、综合素质分管理,更好地配合成都大学综合素质测评系统的各项功能,经学院评优评奖小组讨论决定:
从本年度起,学院素质拓展分、综合素质分的认定按月进行,具体操作流程为:
每月月末由学院统一通知开放综合素质测评系统权限,开放权限时间为一周五天工作日。
请学院学生在规定时间提交上月及本月获得的素质拓展分、综合素质分(考虑到竞赛类、项目立项类证书材料存在延迟,对竞赛获奖、项目立项的素质测评分无时间限制)。
举例:10月开放综合素质测评系统时,对9月、10月获得的素质拓展分、综合素质分进行认定;11月开放综合素质测评系统时,对10月、11月获得的素质拓展分、综合素质分进行认定,逾期不补。
如此按月循环,素质测评系统按月进行认定后,将极大地缓解每年评奖评优时的压力,减少评优评奖时各班级、学生之间的争议,同时在学院内部营造争优争先的良好氛围。
本办法于通知当月开始试行。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