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85 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高校共建与发展专项(困难大学生就业帮扶与就业工作经费)预算的通知》(川财教〔2019〕17号)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启动2019届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学院2019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名额19人,原则上按照旅游管理7人,会展经济与管理6人,文化产业管理6人进行分配,申请人应满足以下任一类型:
1. 就业困难;(已签订三方的同学不建议选择此项)
2. 家庭困难;
3. 就业困难和家庭困难;
4. 残疾;
5. 就业困难和残疾;
6. 家庭困难和残疾;
7. 就业困难、家庭困难和残疾。
二、补贴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帮扶经费,按600元/人标准一次性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卡。
三、申请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2019届毕业生向学院(所)提出申请,由学院(所)负责收集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布置,请同学们于8号(下周一)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1772732784@qq.com。学院定于9号(下周二)晚6点—7点在5104B学生会工作办公室收集纸质材料,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后不符合要求的同学材料打回进行修改,11日(下周四)晚6点—7点在5104B学生会工作办公室再次收集纸质材料,对两次材料均不符合要求的同学,取消评定资格。
四、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思想品德优良;
2. 修完教育教学计划内容应于毕业前取得毕业资格;
3. 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
3. 残疾、低保、建档立卡等家庭困难群体;
4. 就业技巧缺失、职业规划不清晰等就业困难群体;
5. 就业意识强、具有良好的求职竞争意识;
6. 积极响应“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号召,投身基层就业,愿意在基层建功立业;
7. 在毕业离校期间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为学校学风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四、申请材料
1. 成都大学2019届困难学生申请表
注:申请表需提供一式两份。
2.各类别对应支撑材料
(1)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由县级民政局盖章或颁发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同一家庭户口)证明复印件;
(2)贫困残疾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或直系亲属残疾证复印件、关系证明复印件;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数据由学院提供,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需提供支撑材料;
(4)残疾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
(6)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需提供任意一年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材料要求人名清晰、印章清晰。
评定过程中,会结合当下申请人的就业情况综合考虑。当申请人数超过学院总名额时,优先解决1—5类困难学生中能按时毕业的学生,且已经就业的学生优先。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2019年4月2日
成都大学家庭困难学生申请表.doc
附件:成都大学家庭困难学生申请表.doc (22.0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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