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学生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甘于奉献,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和专项才能发挥,表彰和鼓励在精神文明、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发明、文艺体育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本专科学生。学校决定开展校级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评对象为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
二、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学校,思想品德优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评比年度内未受到违纪处分和学业预警。
2、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勤奋,评比年度内必修课程全部及格(补考通过可视为满足条件)。
三、申报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
请参照以下评定条件,参评任何一项单项奖学金,需严格满足该项单项奖学金具体条件中的其中一项,要求提供荣誉证书的,必须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并认真填写申请表。若申报项目明确要求有证书而无法提供的,申报成功率很低。
(一)精神文明奖学金
1、以较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崇廉尚洁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在学生中有较高认可度的学生。
2、在学雷锋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他人、奉献社会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的学生。
(二)社会实践奖学金
1、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在社团建设中发挥突出作用的学生;积极为学校教学、管理等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并经学校认定对办学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2、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暑期社会实践、短学期实习等实践环节),成绩突出或被评为市级以上先进个人的学生。
3、积极参与开展科技咨询、科技服务并为有关部门或单位解决生产难题或技术问题,效果显著。
(三)文体艺术奖学金
1、积极参加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且在省级以上行政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比赛或作品征集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2、在省级以上大学生辩论赛、演讲赛、征文活动等综合素质提升竞赛中表现积极、获得优秀奖及以上奖励。
3、积极参加新闻(文学)作品写作,有3篇及以上作品在市级以上官方媒体(含新媒体)刊登。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有优秀的创意、策划或作品被有关单位或学校采纳,产生效果较好。
(四) 自强成才奖学金
1、身处逆境却自立自强,表现优异的学生。
2、学年内获得省级以上“自强之星”“励志成长成才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学生。
(五) 创新创业奖学金
1、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学生;
2、当年度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利授权、软件著作权登记等的学生。
3、积极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具有较强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并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活动中获奖的学生。
五、时间进度
1、学院宣传阶段:11月8日
2、学生申请:11月9日—12日
(学院安排本周五11月9日和下周一11月12日晚上6点半—7点半在5104B收集各班附件2、附件3,电子版表格请发送至884957174@qq.com)
3、学院公示:11月14日—19日
4、学校审核、公示:11月20日-11月27日。
六、学院评优评奖工作小组
评优评奖监督小组组长:杨阳
评优评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文浩
工作小组成员:秦晶、祝郁欣、肖艳、袁小凤、詹毅、杨龙
七、监督工作
学院层面:监督电话:028-84616037
学校层面:监督电话:028-84616580、028-84616553
监督邮箱:XSC_szk@cdu.edu.cn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2018年11月8日
d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d附件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7—2018学年度学校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1:d附件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7—2018学年度学校单项奖学金基本情况统计表.xls (28.50k)
[下载] 附件2:d附件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校单项奖学金”申请表.doc (32.5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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