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根据《成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形式及基本要求
1.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2.复试过程中,如学院发现考生有违反复试要求或影响复试评分的行为,复试将立即停止;情节严重的,复试成绩将记为0分,取消其录取资格。
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录音录像。如发现私自录音录像在网络或者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复试内容:
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中有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主要内容为:
(一)思想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课测试:总分100分。
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专业课为《旅游学概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
(三)综合面试:总分100分。
内容包括:
①外语能力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外语听说水平,总分40分,含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等方面。
②专业综合面试:重点考察学生旅游管理专业综合素质能力、创新精神等,总分60分。
经批准免除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残疾考生以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00分计入综合面试成绩。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1.思想政治理论与专业课测试:2025年4月1日9:00-11:00,地点为第四教学楼4101B室。
2.综合面试:2025年4月1日14:00-17:00,地点为第四教学楼4101B室。
四、复试流程
(一)复试资格审查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生(含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手写签名的《成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5.手写签名的《成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6.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可选择提供其它能反映本人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缴纳复试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2〕484号文件)的规定,每名参加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20元/生,同等学力须另收加试科目考试费80元/生。
考生在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后,按相关操作流程进行复试费缴纳(缴费链接:https://jcc.cdu.edu.cn/)。
(三)组织复试
复试当日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按照学院指定复试地点准备复试,采取三随机原则:导师组随机、考生顺序随机、试题抽取随机。
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范围参见《成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自命题及复试内容说明》。
五、拟录取工作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成都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六、调剂说明
1.一志愿生源上线人数不足或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可适当接收考生调剂复试。调剂工作在一志愿复试完成后开展。
2.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 学院调剂专业领域以学校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开放、关闭调剂系统时间请关注学校研究生处网页通知。
七、监督举报渠道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接受考生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咨询和疑义的申诉渠道。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和反映,可向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组举报或反映,电话:028-84616037。
八、违规处理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形式泄露复试试题相关信息、违反复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①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②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③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④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九、其它
1.考生如有问题可咨询成都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夏老师 电话:028-84616153)
2.关于体检。考生可于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二甲及以上医院皆可。体检项目和标准应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的规定执行。加盖公章的体检表原件请于拟录取名单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邮寄学院。
收件人:夏雨
联系电话:028- 84616153
收件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大道2025号第四教学楼4214B办公室
3. 更多信息请关注学院网站研究生工作版块
(http://lvyou-cdu-edu-cn-s.vpn.cdu.edu.cn:8118/yjsgz.htm)。
4.本细则由成都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四川省及学校的规定为准。
成都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2025年 0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