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已启动,根据《关于开展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的通知》(附件1)和《成都市第十六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附件2)有关规定,市社科评奖办已于7月20日开通网上申报系统(http://110.188.70.213:800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本次评奖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审核方式,我校申报人选择成都大学社科联作为初评单位进行申报。参评范围及标准详见附件1第二章。
二、申报流程:
①使用真实信息进行注册→②进入评奖申报 页面填写申报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初评单位→③初评单位审核通过后,下载带有申报编号的评奖申请书,打印签字盖章后(含成果原件和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具体份数由初评单位拟定)交初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进行初评→④初评通过的申 请者按要求向所在初评单位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并由初评单位统一报送市社科评奖办。注:需上传的佐证材料包括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或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所出具的证明,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省市社科规划项目、省市软科学项目等的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等,其中,未曾公开发表成果的采用证明或结项证书必须上传。
三、时间要求:
(一)个人申报时间:7月20日—8月31日。市社科评奖办7月20日开通网上申报系统(http∶//110.188.70.213∶8001/)接收申报,8月31日24:00网上申报系统将关闭,请注意合理安排时间。
(二)初评单位(成都大学社科联)网上审核时间:9月1日-9月10日。
(三)材料提交及初评时间:
1.申报人提交《评奖申请书》(一式一份)、成果原件(一式一份))和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至所在单位科研秘书处。
2.科研秘书汇总后填写《成都市第十五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于9月11-12日9:00-17:00统一将评奖申请书、成果原件、佐证材料、申报汇总表等纸质材料报送至成都大学社科联(社科处B301),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cddxskc@cdu.edu.cn。
3. 成都大学社科联作为初评单位,组织初评时间定于9月中旬,初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上报成都市社科联。
科研办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