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决策部署,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决定于2022年10月9日开展四川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现将本次评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以下成果可参加本次社科评奖: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作者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正式出版(以第一次版、印时间为准)的专著(含个人的专题论文集)、译著、古籍整理、工具书、科普读物;经省级及其以上新闻出版部门批准的刊型内部资料(准印证第01、02号)上发表的论文、研究报告;未曾公开发表但被省、部级及其以上党政机关采用、推广,或被省、部级及其以上领导采纳,或直接吸收进省、部级及其以上重要文件并出具证明的研究报告(以证明出具时间为准);已结题的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以及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以结项证书时间为准)。
二、奖项设置
本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荣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二、三等奖限额为40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30项,二等奖120项左右,三等奖250项左右。荣誉奖根据实际情况产生。
三、申报办法
本次评奖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按照《四川省第二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评奖实施细则》,见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首页“通知公告”)第六章申报办法的具体规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某一市(州)社科联、高校社科联或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初评单位进行申报,不得多渠道申报。选择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初评单位请务必提前联系初评单位人员确定。省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人进入“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http://221.236.28.125/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或四川省社科联官网首页右侧点击进入),在系统首页“通知公告”查看“申报人使用手册和常见问题解答”,仔细阅读后按照提示进行实名注册、登录和申报,已注册用户直接登录。忘记账号密码见常见问题解答或联系400-800-1636。
2.下载《四川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照《申报评审表》“填写步骤”提示点击填写,填写完成后务必点击“检查填报内容并保护文档”,在“四川省社科评奖管理系统”上传并打印。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提示。
3.扫描上传佐证材料。所有申报成果必须上传以下材料之一,作为申报资格的佐证:(1)公开发表的(含刊型内部资料上发表)上传该成果的刊物目录页;(2)公开出版的上传出版物封面及出版信息扉页;(3)未曾公开发表或出版的上传省、部级及其以上采用证明,或项目结项证书。与成果有直接关联的文章、书评及其他社会影响材料等,请全部扫描到一个文件(含佐证材料目录)后上传。
(二)报送初评材料
申报人向选择的初评单位(成都大学社科联)报送:①申报成果暂交一式一份原件;②经系统打印的《申报评审表》,暂交一式一份,需本人签章;③已上传系统的佐证材料打印装订成册,提交1份。
(三) 通过后报送材料
初评通过的成果,由初评单位(成都大学社科联)另行通知申报人按要求报送申报成果及材料。
四、 申报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正确理解《评奖实施细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申报人务必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有关规定选择初评单位,不符合规定的申报初评单位可以拒绝受理。省评奖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2.《评奖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不属参评范围的成果不予受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不能申报。
3.参评成果的学科分类
申报人务必根据成果的实际内容慎重选择学科分类,交叉学科按就近原则填写,申报截止后学科分类不得调整。翻译类、科普读物以及确无法归属某一学科的成果,可选择“综合类”作为所属学科,其他成果均不得选择“综合类”。学科评审组专家是按照学科组构成学科在省社科评奖专家库遴选,如因学科分类问题,学科评审组不予评审或推荐,后果申报人自负。
4.个人申报限额问题
本次评奖不管是作为申报人还是参与人,每个人最多申报或参与2项个人成果。其中,个人独立完成成果限报1项,第2项只能是合作完成成果。个人申报或参与达到2项,系统自动锁定,第三次出现该人的申报评审表系统拒绝上传。有多项成果申报或参与申报的,请慎重选择,申报人务必向参与人本人告知此情况,征得参与人本人同意后再行申报。
5.负责人与参与人
负责人:必须是论文的第一作者;系列论文参与完成二分之一以上,且部分论文是第一作者;专著的主编或著者;研究报告的第一完成人;课题结项证书上的负责人。
参与人:必须是论文或系列论文的署名作者;专著封面的主编或著者,执笔人,前言后记明确参与写作的人员;研究报告的署名作者;课题结项证书上的参与人。
多人合作成果,若以个人或部分成员申报,须出具其他成员签字的同意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6.集体成果
集体成果不出现任何个人署名。以集体或单位名义申报的成果,须在《申报评审表》填写集体申报说明,以集体名义申报如课题组须由课题组负责人签字,以单位名义申报须经单位领导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集体成果一经申报不予变动,获奖后省评奖办不提供任何个人获奖证明。
7.《申报评审表》的所有内容请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截止后不能作任何修改,纸质《申报评审表》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申报评审表》内容完全一致,不一致的参评成果不予受理。申报人务必在《申报评审表》“申报人的承诺”处签章。
8.请及时申报并按通知要求报送纸质材料到初评单位(成都大学社科联),未按时报送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参评。申报期间均可在系统提交申报或修改重传,申报截止系统自动关闭,拒绝任何申报或修改。
请申报人尽量提前提交,以免在最后截止时间因网络或技术问题导致提交不成功,不能参评。
9. 凡申报参评的成果及材料,不论获奖与否,都不退还本人。
五、 时间要求
(一)申报时间:10月24日——11月6日。省评奖办10月24日09:00开通网上申报系统,接受申报;11月6日17:00申报截止,网上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一律不再受理申报和修改。
系统开放前,申报人可下载《申报评审表》(见附件或系统首页“通知公告”)先行填写,系统开放后按要求上传即可。
(二)初评单位(成都大学社科联)网上审核时间:11月7日——11月8日开展集中审核。
(三)初评单位(成都大学社科联)开展初评的时间及报送材料目录:
1.成都大学社科联作为初评单位组织初评时间在11月底(具体时间待定),如有不明之事请及时联系。
2.11月15-16日9:00-17:00请各学院(部门)将符合要求的所有纸质材料(含申报成果、申报评审表、佐证材料、学院(部门)申报汇总表)集中报送至成都大学社科联(社科处),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ddxskc@cdu.edu.cn。
联系人:龙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991
地址:第二办公区B301室
邮箱:cddxskc@cdu.edu.com
科研办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