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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社科处关于2021年年终科研成果审核统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2    作者:     来源:    点击:

转发社科处关于2021年年终科研成果审核统计的通知


各社科学院(部门):

2021最后一次科研成果审核统计工作开始,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要求,请各社科学院(部门)对本单位老师的科研成果进行原件初审和统一归档。具体如下:

1、请学院(部门)老师将202112月以前的科研论文、著作、社会服务成果等科研成果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按要求上传附件。

附件要求(每件不超过30M,转化为PDF格式):

论文:封面,目录,正文,封底(CSSCI及以上期刊论文附图书馆检索)

著作:封面,版权页,内容简介/序言/前言,目录,封底

社会服务成果:具有红头或领导签章的文件,全部成果内容

2、请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务必对老师的科研成果原件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的信息及附件进行初审,未按要求录入的科研成果请通知老师及时修改,逾期将不计工作量。

3、请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将通过审核的科研成果导出数据统计表(两份)和科研成果(CSSCI、人大复印等符合奖励标准的文章期刊、著作)原件送档案馆统一归档。

4、请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将社会服务成果原件、科研成果数据统计表(归档成果须加盖档案馆鲜章)由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23日下午15点之前报社科处(学术交流中心B301)。

备注:科研考核时间起止为202012-20211130日,202112月以后的成果将纳入2022年。

科研办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