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蓝月等12位同志在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期间表现良好,经党支部研究,并请示上级党委同意,拟吸收张蓝月等12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并于近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现将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党支部或上级党委部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公示时间为5天。
监督电话:028-84616901
中共成都大学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本科生支部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附件下载:发展党员公示表.xls
上一篇:【党员发展】关于拟将周璐等11位同志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公示
下一篇:64期发展对象培训班赴成都人民公园开展参观学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