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的相关规定,经过党支部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研究,认为卢炉等18位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确定其为发展对象人选,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党支部或上级党委部门反映公示对象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公示时间为5天。
监督电话:028-84616901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分党校
2024年9月23日
附件下载:65期发展对象认定情况公示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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