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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成都大学2024 年“逐梦扬帆计划”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 大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引导在校大学生主动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不断深化岗位认知,提升社会化能力,现就开展 年 “逐梦扬帆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下文简称“逐梦扬帆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介绍

“逐梦扬帆计划”是一项以组织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组织、进基层、进乡村开展岗位实习为 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旨在通过职业体验帮助在校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 和职业技能,积极助力地方党政、用人单位招才引智和大学生就业工作。“逐梦计划”将作为暑期社会实践自选项目。

二、活动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三、活动对象

川内各高校学生

四、活动方式

主要依托 “天府青年云”服务平台中“逐梦扬帆计划”板块,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开展双向选择确定岗位和对象。平台全年开放运行,6月至 9月集中开展暑期实习,12月至2月集中开展寒假实习,非集中开展时间的实习由用人单位和学生根据实际自进行针对乡村振兴工作,在“逐梦扬帆计划” 平台设立 “乡村振兴学术实践” 专项,募集并发布105个“暑期乡村振兴学术实践专岗”供有意向的大学生、行政村进行双向选择。按照“省校战略合作”相关工作安排,在 “逐梦扬帆计划”平台设立省校合作实习专项,联合省人才办与省外战略合作高校进行对接,积极发动相关高校学生报名参与,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实习。

为增进港澳台大学生对四川的了解加强港澳台大学生联系服务工作,开设港澳台地区学生实习专项。

为推进青马工程提质扩面,在“逐梦扬帆计划”平台设立青马工程专项,募集并发布41个“青马工程“实习实践岗位积极发动省级高校青马学员报名参与。

双选成功后,学生应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用人单位应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给予一定的实习津贴或食宿、交通补助。

五、学生报名流程

第一步:扫描平台小程序二维码或进入微信公众号关注“天府新青年”

第二步:点击 “青年发展”,进入“云服务平台”

第三步:点击 “找岗位”,进入“逐梦计划”

第四步:点击“我的”,注册属于自己的账号

第五步:注册、登陆成功后,点击“个人简历”填写简历

第六步:点击 “岗位”,选择岗位,投递个人简历


六、推进步骤

(一)学生注册(即日起开展)

大力宣传,鼓励学生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注册。

(二)岗位发布

各市州 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等广泛发动用人单位提供实习岗位,并做好用人单位账号的发放管理(用户操作手册可在平台下载)。各高校团委及用人单位登录 “逐梦扬帆计划”平台,发布实习岗位,注明实习岗位内容、数量、实习时间及有关 要求,供学生选择。

(三)人岗双选(6月至8月)

学生登陆 “逐梦扬帆计划”平台在线选择意向岗位。用人单位在申请同一岗位的学生中确定实习对象(每人报名岗位数不超过5个)。

(四)集中实习(7月至9月)

双选成功后,学生与用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与 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开展上岗实习。学生上岗前各高校团委应积极组织实习学生开展安全方面宣传教育培训,各级团组织应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开展实习生的岗前技能培训。

(五)实习鉴定(9月至10月)

实习结束后,用人单位和学生要在“逐梦计划”平台上完成互评,用人单位要及时向实习学生出具实习鉴定材料(一式三份,大学生、用人单位、高校团委各保留一份,学院团委收集汇总后于10月31日前活动后交于学生活动中心304(校青协办公室)。

(六)总结评优(11月至12月)

组织开展活动经验分享会,总结开展情况,评选2024年“逐梦计划”优秀实习生、优秀实习基地并颁发证书等。

(七)全年持续推动

全年除暑期集中实习以外的时间 当地用人单位及团组织按岗位开发要求,结合实际需要,会继续开发大学生实习岗位,提供实习机会。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