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等文件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2〕450 号),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审核,拟推荐张*等276人(含两名差额),陈*等3名退役复学学生为我院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拟受助学生,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0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20日17:30前到学生工作办公室(4104A)反映,电话:028-84616901。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