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践行民主党派服务社会的责任担当,民进成都市委会决定开展“启明公益”行动,定向资助成都大学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通过精准帮扶,传递社会温暖,激励学生奋发成才,资助名额10名,我院名额1名。
一、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参评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14类特殊群体学生(以证明材料或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名单为准);
(六)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14类特殊群体学生是指: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乡低保)、低保边缘人口、特困供养(民政特困救助)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学生、烈士子女。
二、资助标准
每生6000元。
三、推荐和审定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专科生“启明公益”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推荐。学院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进行评审,各学院推荐1名拟评对象,经院资助和评优评奖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公示时间: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0日);
(三)捐赠方、学校评审。学生处汇总复核学生材料,组织捐赠方、专家开展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生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材料报送
2025年4月2日前将申请表、成绩单、所获相关奖励证书复印件(原件学院核定后留存备查)、特殊群体证明材料复印件(未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名单的学生提供)交至学院4104C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