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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班级: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21〕15号)要求,我校决定开展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一般项目

按每年惯例申报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研究的项目,重点领域详见附件1。

二、申报项目名额及流程

(一)学院评审

各学院组织专家对2021年已立项校级优秀项目进行评审,并按照学校分配的省级项目指标(附件2)确定拟推荐申报省级项目名单,汇总并排序,在学院公示后,填写《成都大学2021年拟申报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

每个学院需推荐1项重点项目,并在推荐汇总表中注明推荐理由。拟推荐的重点项目需填写《成都大学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领域支持项目申报书》(附件4)。

(二)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省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推荐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三、申报项目要求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21年已立项的校级项目。

(二)项目推荐要求

1.申请人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对所申请项目研究有浓厚兴趣,可承担项目至结题验收,并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申请人仅可参与一个项目的申报,不可多个项目中交叉申请。

2.申报省级的项目,其团队成员原则上在校级项目的基础上不变动,项目负责人可在团队成员内调整。

3.学校将重点支持:“互联网+”创新项目;基于学术型社团的创新项目;基于前期有一定创新成果和基础的创新项目;属于重点领域建设的创新项目。

4.在2021年之前申报该类项目还在建设、未按时结题、被终止的学生不得申报。

5.在2021年之前申报该类项目被终止的指导老师两年之内不得申报。

6.具体结题要求请参照《成都大学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附件5)。

7.省级项目中期检查之后,原则上不能变更项目负责人及成员。

三、材料报送

请申报团队于2021年5月28日前将《成都大学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领域支持项目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经项目指导老师签字后交至学院5104A办公室秦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85396937@qq.com

注:1、申报项目需是2021年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2、经学院评选后推选至学校参加省级评选。

附件1.2021年“国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成都大学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指标

附件3.成都大学2021年拟申报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附件4.成都大学2021年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领域支持项目申报书

附件5.成都大学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标准

附件6.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平台快速使用指南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2021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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