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经费使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9〕85 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帮扶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学工办初审,学院就业工作小组评议,现将评议结果公示如下:
姓名 |
班级 |
申请类别 |
额*衣古 |
旅游管理(本)17-4 |
残疾 |
徐*凤 |
旅游管理(本)17-3 |
城乡低保 |
范*云 |
文化产业(本)17-1 |
建档立卡 |
罗*榕 |
旅游管理(本)17-2 |
建档立卡 |
熊*瑶 |
旅游管理(本)17-1 |
建档立卡 |
杜*燕 |
旅游管理(本)17-3 |
建档立卡 |
陈*红 |
会展经济(本)17-3 |
建档立卡 |
李*琦 |
文化产业(本)17-2 |
建档立卡 |
程*雯 |
旅游管理(本)17-1 |
建档立卡 |
夏*强 |
会展经济(本)17-2 |
建档立卡 |
李*娜 |
文化产业(本)17-1 |
建档立卡 |
姚*程 |
会展经济(本)17-2 |
建档立卡 |
杨*杰 |
旅游管理(本)17-3 |
建档立卡 |
罗*莹 |
会展经济(本)17-2 |
建档立卡 |
对以上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在三个公示日内向学生工作办公室王文浩老师进行反馈。
办公地点:5104A 电话:028-84616901
旅游与文化产业学院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