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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成都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修订)》和《成都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规定,并结合我校教学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1符合我校2023年学士学位授位资格的往届毕业学生,填写《成都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附件1)回原所在学院教务办办理学士学位申请的相关手续。学生需递交的材料包括:《成都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申请表》、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张小二寸蓝底学历照片。

2、学院负责审核学生所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真实性以及核实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在复印件上签署审核意见。

3学院汇总申请材料后填写《成都大学2023年秋季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附件2),按学位审核程序提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20231218日前将成都大学2023年秋季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电子档和纸质档)和学生个人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教务处

20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