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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2017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17-05-0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成都学院2017年选拔优秀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2017年专升本工作实施细则。

一、2017年学院“专升本”工作组织管理

1.“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胜

副组长:刘金彬

组员:李焰、练红宇、张学权、涂静

2. “专升本”工作办公室

主任:刘金彬

副主任:万春

成员:教务办相关人员、学工办相关人员、相关系主任

二、“专升本”的原则、对象、专业范围、比例

1.原则: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学生自愿,严格标准,择优选拔。

2.对象: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在籍的国家计划内的2017届普通专科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

3.专业范围:我院2017年度专升本专业为会计、酒店管理专业。其中,会计专科专业学生可升入会计学本科专业,酒店管理专科专业学生可升入旅游管理本科专业。

4.计划编制:

我校2017年“专升本”计划不超过应届专科毕业生人数的5.3%。

三、推荐“专升本”的基本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

2、学习成绩优秀;

3、身心健康。

四、推荐办法及程序

1、符合条件而要求升入本科学习的成都大学优秀专科学生,应于2017年5月5日前填写《成都学院2017年“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见“学校专升本文件”附件一)交班主任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由班主任填写《“专升本”学生基本情况审核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栏后于2017年5月6日前报学院教务办3101办公室【注:另附照片一张(与贴在审核表上的照片一致)】。

2、2017年5月8日之前由学院领导小组对申请“专升本”的学生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月9日—11日)。公示期满,由学院于5月12日中午12:00以前交教务处考试科备案。

3、由学院于5月12日中午12:00完成《成都学院2017年“专升本”推荐学生汇总表》信息录入,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招生考试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50527896@QQ.com。

  五、选拔考试及录取

(一)选拔考试

所有通过学校审核而被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必须参加成都大学组织的“专升本”选拔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考试科目及内容和要求:

2017年“专升本”学生选拔考试科目为3门课程,

其中基础课2门: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

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1门:旅游学概论(旅游管理专业);

中级财务会计(会计学);

 

基础课考试严格按照省教育厅2009年统一制定的《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基础课考试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严格按照学校统一制定的《成都大学“专升本”专业课考试大纲》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命题。
 
    2、5月12日12:00以前,由学院收齐参加“专升本”考试同学的报名考试费(每生80元),交教务处考试科。5月18日学院到教务处考试科领取准考证。
  
   3、“专升本”选拔考试安排如下:
  
   大学英语:     5月20日上午9:00-11:00

计算机基础:   5月20日下午13:00-14:30

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5月20日下午15:30-17:30

4、5月29—30日,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同学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考试科领取本人考试成绩单。

  (二)录取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本年度“专升本”实行“计划一次下达,录取一次进行”。推荐“专升本”的学生参加选拔考试后,学校依据“专升本”考试成绩和各升本专业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100分,总成绩相同者,按专业课、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成绩顺序排序择优录取),经学校“专升本”领导小组审议后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22日前报省教育厅审批。待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生的录取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六、其他事项

1、获准“专升本”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和专科毕业证书按规定时间到录取学院报到,入学后编入相应本科专业的三年级学习,并办理户籍关系、学生证、图书证等相关手续。

2、对本次已确定“专升本”的学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3、“专升本”的学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按学分制进行管理,毕业资格的审核与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4、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在2017年9月10日以后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4月28日